联系我们
电话:15888888888
传真:15888888888
地址:xxxxxxx
当前位置:主页 > 成功案例 > 案例2 > 案例2

限制产量的保价自救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协议行为

时间:2018-04-23 15:10 作者:admin 点击:

自2010年初起,受到国际铁矿石价格连续上涨的影响,我国钢铁市场一直处于不景气的状态,多家钢企出现亏损。作为钢铁冶炼业的上游产业,煤炭业也大受影响,为应付这一状况,山西焦化企业联盟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市场分析座谈会,共计200多家煤炭企业参加会议。

  会议达成协议:因为成本大副增加,煤炭企业普遍亏损,全体企业联盟成员企业实行以销定产的原则,全面实行限制产量,并上调煤炭指导价格。

  通过联合协议的实施,国内煤炭价格普遍上涨,较之前上涨了100元/吨。但某省煤炭厂销售人员说“这与煤炭价格最高位时的每吨3000多元仍有很大差距,希望这种限产保价措施长期予以实施,一保证煤炭企业的利润”